水不能撲救哪些物質火災?青島市南消防裝備1、堿金屬不能用水撲救。因為水與堿金屬(如金屬鉀、鈉)作用后能使水分解而生成氫氣和放出大量熱,容易引起爆炸。2、碳化堿余屬、氫化堿會屬不能用水撲救、如碳化鉀、碳化鈉、碳化鋁和碳化鈣以及氫化鉀、氯化鎂遇水能發生化學反應,放出大量熱,可能引起著火和爆炸。3、輕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,原則上不町用水撲救。4、熔化的鐵水、鋼水不能用水撲救。因鐵水、鋼水溫度約在1600℃,水蒸氣在1000℃以上時能分解出氫和氧,有引起爆炸危險。5、三酸(硫酸、硝酸、鹽酸)不能用強大水流撲救,必要時,可用噴霧水流撲救。6、高壓電氣裝置火災,在沒有良好接地設備或沒有切斷電流的情況下,一般不能用水撲救青島市南消防裝備廠家
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必須報廢青島市南滅火器廠家:筒體按進行水壓試驗,不合格的必須報廢,不允許補焊;筒體嚴重銹蝕(漆皮大面積脫落,銹蝕面積大于、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)或連接部位、筒底嚴重銹蝕的;內扣式器頭沒有(或未安裝)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;手輪式閥門的二氧化碳滅火器,必須更換壓把式閥門;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㎏的滅火器,應更換帶間歇噴射機構的器頭或增裝噴槍,無法更換的應報廢。筒體嚴重變形的;結構不合理的(如筒體平底的;貯氣瓶外置,進氣管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);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(含貼花脫落,或雖有貼花,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)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;報廢標志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,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,并且用不干膠貼上“報廢”的明顯標志,內容如下:“報廢”兩字,字體最小為25mm×25mm;報廢年、月;青島市南滅火器廠家公安部或各省(市、區)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報廢的滅火器材的。
俗話說的好“防范于未燃”,家庭消防裝備火災是能夠避免的。只要我們有防火意識,多了解有關的消防知識,生活中做到科學用電,用汽,不玩火,多留心身邊的易燃物,盡量做到火種,火源與易燃物分開,確保室內空氣對流,這樣火災是能夠避免的。當發生火災時,我們要鎮定,要及時使用消防器材滅火。如:立刻報警,滅火,救人,疏散物資,防爆,防塌,排煙,警戒,救人。而我們報警時,應當注意講清楚詳細地址,起火部位,著火物質,火勢大小,報警人名及電話號碼,并派人去路口迎候消防車。并盡量將大火撲滅,把損失降到最低。平時里,我們要時常檢查是否存消防安全問題,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,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。家庭消防裝備對身邊的人要多宣傳消防知識,對消防器材不能隨便挪用,相反還要多加保護,正確合理的使用,還要時刻銘記火警電話119。
干粉滅火器使用注意事項:青島市南家庭消防裝備廠家1手提滅火器提把,迅速趕赴火場。2先把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,使筒內干粉松動。3距離起火點5米左右處,拔下保險銷;距火點2-3米處,一只手握住噴嘴,另一只手用力壓下壓把;不準橫臥或顛倒使用滅火器。4撲救液體火災時,對準火焰根部噴射,并由近而遠,左右掃射,快速推進,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。青島市南家庭消防裝備廠家5撲救固體火災時,應使滅火器嘴對準燃燒最猛烈處,左右掃射,并盡量使干粉滅火劑均勻地噴酒在燃燒物的外表,直至把火全部撲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