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是用于緊急逃生的呼吸輔助裝置,一般由防護面罩和過濾裝置組成,針對呼吸器的各項性能,國家作出了各項技術要求規定,只有全部滿足這些指標,才能夠稱為合格的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產品。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技術性能要求:
1、材料阻燃性能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在耐燃試驗后,所有可能接觸到火焰的材料均不應出現繼續燃燒、熔融等現象,不應對人體產生附加的傷害。
2、防護頭罩材料抗輻射熱滲透性能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的防護頭罩材料在抗輻射熱滲透試驗后,其內表面溫升不應大于25'C。
3、抗機械碰撞及環境變化性能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對于規定的機械負荷、環境溫度和濕度變化,應具有足夠的穩定性,不應有裂紋、爆開、破碎等能導致失效的損壞,且仍應符合技術要求。
4、防護性能
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的防護時間(廠方公布值)應不小于15min。
5、一氧化碳防護性能
在防護時間內,任何單個10min過程中,一氧化碳透過濃度的時間加權平均值應不大于200mL/m,至防護時間終了,透過裝置的一氧化碳總累積量應不大于200mL。
6、氧化氫防護性能
在防護時間內,氧化氫透過濃度應不大于10mL/m2。有時在流出的空氣中可能存在C2N2,但HCN和C2N2的總濃度在防護時間內應不大于10mL/m2。
7、煙霧透過防護性能
用油霧法測定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濾煙裝置的煙霧透過防護性能。在防護時間內,其油霧透過系數應不大于5%。
8、吸氣溫度和呼吸阻力
在防護時間內,吸氣溫度應不大于65攝氏度。
在防護時間內,吸氣阻力應不大于800Pa,呼氣阻力應不大于300Pa。
9、防護頭罩漏氣系數
防護頭罩眼區的漏氣系數應不大于20%,呼吸區的漏氣系數應不大于5%。若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中不設面罩,則防護頭罩的漏氣系數應不大于5%。
10、視野
防護頭罩的雙目視野應不小于60%,下方視野應不小于35°。
11、吸人氣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
吸入氣體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按體積計算應不大于2%。
12、高濃度一氧化碳呼吸器機械結構完整性
在高濃度一氧化碳條件下,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應保持其機械結構完整性,不對佩戴者形成危害。
13、聯接強度
過濾裝置與防護頭罩間的聯接能承受的軸向拉力應不小于50N。
14、人員佩戴性能
呼吸器裝置的密封,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應能快速打開,佩戴應迅速、簡便;
系帶應能快速拉緊且脫卸方便:若設有面罩,則面罩與人員的臉部貼合應緊密、舒適;
人員佩戴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后,應對行動無明顯影響;
接觸佩戴者皮扶的材料應不刺激皮膚,應不造成對健康不利的影響;
接觸佩戴者的部件均應無銳邊、毛刺等缺陷;
視窗不應因上霧而影響視覺,且視覺不應模糊不清。